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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2008

    [读书笔记]---<起舞> 女人的一生

     
    一生有多长?
    也许一句话就说完了。也许用七天就过完了。也许...可以写成一本书。
    于是陈丹燕就写了一本书,不过,是写给女人的一生。
     
    记得,最初在图书馆里发现这一本书的时候,我以为她是写一个故事。
    可能讲某个女子的一生,从花儿一样的年纪,经过岁月,而后慢慢变老。
    的确也是这样的。
    只不过这个女子,是她自己。
     
    虽然该是隔上了几十个所谓的"代沟"了,但是安静地读下去,你会忍不住惊叹和微笑。
    她让你知道,原来每一个女子都是这么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一些你羞于和别人说起的小事情,她竟然也写了下来。
    一些你想很久也带着困惑的问题,她给了你肯定的答案。
    所以,你看完书,觉得很安心,很亲切。
     
    书里有一些插图。
    是陈丹燕和她的女儿画的,很简单的彩色铅笔画。每一篇都附有画记。
    很像我小时候也曾记过的日记,因为有时候觉得文字表达不出,所以要用图画来代替。
    其实,连颜色都是会说话的。
     
    忽一想,觉得陈丹燕的女儿真幸福,有这么一个聪慧的妈妈。
    但是仔细再想,就觉得其实也未必了。
    因为身为母女的时候,牵扯了很多情感纠葛,关心则乱嘛。不然为什么会说母女冤家呢。
    而且有些时候,言语并不是最好的沟通方式。
    因为说话的时候,双方反应的频率太快,很多时候,还没来得及仔细思考,话已经说出,而说出就不能收回。
    如若相谈不欢,生了气动了火,变成争吵之后恐怕就更加无法好好沟通了。
    变成文字以后就不一样了。
    读到不喜欢不认同的地方,大不了把书一扔做别的事去,等有心情了再回头来看。
    文字的安静,大概就好在这里。
    所以,除了女孩子们,女孩子的妈妈们也该来读一读这本书。
    如果,每一个女孩子的妈妈,偶尔会愿意给她的小女儿讲一讲自己年轻时候的故事。
    如果,每一个女孩子,偶尔也愿意理解一下妈妈的心情,听听她们曾经的年少。
    那么,冤家的欢喜程度,也会高很多呢吧。毕竟,小女儿终有一天也可能会变成妈妈的。
     
    我一直认为,每个人是独立的,所以生活也是自己的。
    生活里的每一个片段都应该自己去经历。这样才会成为真正地自己的人生。
    不喜欢按照某个人指好的或者画好的路去走。
    也许那样会少走一些弯路,会少摔几跟头,会少吃一点苦。
    只是,这样就不再是自己的生活了呢。其后,也未必会真正明白其中的意义。
    不过,独立地生活,自己作决定,并不代表不去听听别人的故事,学习过往的经验。
    所以喜欢<起舞>。
    书是一个比较温和的方式。它把要说给你听的故事都铺展在你面前,但不会带有强迫你接受的压力。
    你可以随时打开,随时合上。你可以读这页,跳过那段。你可以喜欢这篇,反驳那章。
    自由地选择和思考。
     
    她写的这一生,我已走过了一半。
    褪去的青涩,还未曾变作会闪耀的光华。
    期待着走向那些未知的彼端,也许就真得会发生一些她写过的片段。
    那时候的我,大概就会少一些慌张和惊诧,而露出一些会心的笑意。
    再以后,等我老了,就琢磨一下,要不要也给某些未来的孩子们,写一点点老人家心里的故事。
     
    附上她的序。
    我很喜欢。
     
      我相信女人的一生,也要靠某种梦想的鼓励生活下去,这种梦想有时伤害她,有时将她的生活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却仍旧是她内心的支柱。
        
         成长的过程本身就不是完美的,它包括在表达和体会纯真感情时最初的造作。要慢慢等你所经历的生活,来帮你洗去它的铅华。
        
         无论用什么眼光眺望镜中的女人,都能发现她有了一种情色的美。那种美是知晓秘密后的默而不宣,是被打碎了什么的释然与放肆,是在泥沼里嬉戏的欢快与惊慌。
        
         因为你生育了自己的孩子,你发现了自己的天性。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爱,不是生来就有的,是先有了责任,然后付出,然后才产生爱,就像鲜花是开在泥土里的一样,爱是产生在全力的付出之中。
        
         爱情没有了以后才能看出来,你和那个他,是血肉相连了,还是成为陌路。家庭是一个不怎么能讲原则的地方,因为有世界上最混乱也最柔软多变的感情在里面。
        
         三十岁以后,那些在你忙于应付的生活里被你向后推去的心愿,在你对时间的惊异里纷纷站了起来。
       
         你遇到的那个人,像一根火柴一样,划亮了你的生命。他让你明白自己的心还可以这样激烈地再跳动一次,你心里还有许多没有被照亮过的柔情,你的生命还可以再次盛开。这个人,你自己,在爱情中,那种孤注一掷,那种火一样的忙乱和失控,还有内心的灼痛,爱情从来就不只是甜美的感情,灼痛必不可少。
        
         生活对女人的侵蚀有两种:一种是贪婪和过度,像夜夜出入于晚会;另一种是劳累和磨损,像双手日日在冷水量浸得又红又肿。
        
         一个女人四十岁了,在惊艳于生活的同时,已经开始接受生活本来的面目,懂得不向它拼命索要。也许就是因为懂得了不要,才有了惊艳的喜悦。
        
         女人的心思总是百转千回,因为太多太细太难照顾,而让人不免生厌。为了不让人,有时也不让自己生厌,大多数女人都选择了沉默。
        
         生活重新造就了你的脸,一张注释着你经历的脸。它与你心里有多少善,有多少恶有关。
        
         了解到爱情是会开,也会谢的花,一个女人的态度,并不是释然,而是犹有不甘。她此后的生活,就是在不甘中争取和挣扎,用千百种方式。
        
         生活原来是这样此一时彼一时。
     
     
     
    3/28/2008

    阳春花季

     
    春困秋乏。
    好像一直以来我都是过慵懒而迷糊的日子。
    后来,忽然有一天。
    我醒来。
    花开了。
     
    屋前的那棵植物,一直不知道为何物。
    回家的时候,站在门廊里,迎着春分的暖阳,我才发觉,它是樱花。
    樱花的花期,传说里是,7天。
    星期一走到星期七,如此短暂的光阴盛开了全部的美丽么。
    樱花飘落的速度,传说里是,秒速5厘米。
    一到五的默数声里,它轻柔地辗转了几个圈呢。
    淡淡的一簇粉。
    是谁颊边泛起的笑晕。
     
    高速公路上,温腻的风在耳边不停鼓噪。
    我望着窗外发呆的时候,没来由地想起英伦北部的油菜花。
    纯正的金黄,大片大片地铺满在田野间。
    顺着长长的铁轨,散布开去。
    也许是地理因素,总觉得那里的油菜花,开得更努力,因而就更美丽。
    那是一种用生命描绘的美丽。
     
    本来还应该去赏梅。
    已经很多年未曾在春天里信步梅花山了。
    怀念起小时候的春游,兴高采烈的一个日子。
    一直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喜欢冬日的腊梅君子胜于春日的梅花仙子。
    君子永远只着鹅黄的衣袍。
    不似仙子百般娇艳。
    但大约是家里一直惯种腊梅。
    金陵古城的寒冬腊月里,闻到它的幽香,满足矣。
     
    临走的时候,妈妈说,杜鹃也快开了。
    我望着那一小盆躲在绿叶里探头探脑的花苞,想象了一下杜鹃啼血映山红。
     
    也许,再回来的时候,还有邻居爷爷那一栅栏的蔷薇。
    带着小小的执著,蔓生四溢,成为夏天的墙。
     
    就这样。
    在阳春花季的空气里。
    心念面朝大海。
    坐看春暖花开。
    那些花儿。
    一直安安静静地待着。
    却让我闻到空气里所有甜蜜的味道。
    于是,便也可以。
    幸福,像花儿一样。
     
     
     
    3/6/2008

    I DON'T KNOW。

     
    I DON‘T KNOW。
     
    我真喜欢这张头像。
    但是我保证我只是单纯的喜欢它。
    唔。好吧。有那么一点不单纯,但是那个不单纯和这一切都无关。
     
    我真想自己什么也不知道。
    反正从前和现在我就有很多都不知道。
    而且我知道了也还是不懂。
    我离开这一切太久了。
    亦或者,我一开始就什么也不懂。
     
    我很庆幸那时候离放假不远了,然后我就离开了这里。
    还好现在也离放假不远了,而且我将依然离开这里。
    离开不会遗忘,但是,很简单的,眼不见心不烦。
     
    回家真好。特别好。
    回去吧。但凡有机会。
    你可能的那些顾虑其实都不会发生。
    不需要解释,不需要掩饰。
    他们是过来人。
     
    而另外一个你呢。
    今天,我忽然又明白了一些你说过的话。原来,当初,它们是这个意思。
    那些没有解释的也没有关系。终有一天我会明白它们的。只是慢一些。
    现在其实不一样了。但我没有再等到你。
    大概我们也不一样了吧。终于无可奈何地渐行渐远。从某一瞬间起。
     
    不知不觉间,很多事情都改变了。
    也许,在未来,还会有更多忽然地就面目全非了。
    我想,我也会学会的,我也会习惯的,我也会慢慢慢慢的就不再对着那些改变大惊小怪了。
    但是我还是很笨,像个白痴。
    这一点大概变不了了。我甚至觉得有时候还有点愈演愈劣的趋势。
    喔。由它去吧。反正有我的尾巴一起呢。
     
    其实我明明就是更喜欢另一张头像的。
    那张傻傻的,和我一样。
    原来我也有小小的单纯的固执。就像偶尔犯病的无理取闹。
     
    HEY。I CAN ALWAYS MAKE YOU SMILE。